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拟订学校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。
二、认真贯彻执行人事政策规定,办理人员编制、教职工的调动、转正、定职、定级、离退休、工资晋升、专业技术评聘、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安置以及奖惩等具体事宜。
三、做好教职工的考勤核查。
四、办理教职工的探亲假、病事假、婚丧假、产假等请假手续。
五、办理人事报表、工资 报表和其他资料的统计上报,做好人事工作资料的积累和收集整理以及各种文件材料的管理工作。
六、负责全校编制管理、机构和岗位设置以及聘任方案的制订等工作。
七、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的安排、指导、管理工作。
八、协助校长负责学校干部的任免考核考察工作。
九、负责全校教职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协助主管领导拟定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,并具体组织完成统计和核发工作。
十一、做好教师职称申报材料的有关准备工作,按时完成材料上送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教职工退休、辞职、退职、自动离职等报批工作。
十三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